海南高州商会第二次会长联席会议
会议时间:2013年7月30日下午15:30分
会议地点:椰海大酒店三楼2号会议室
出席会议人员:李飞、吴勇、卢玺任、潘积维、苏龙江、胡昌月、黎均海、罗渊略、黄飞、杨献信、蓝青。
一、汇报商会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1、商会注册成立情况
海口高州商会已经于2013年5月在海口市民政局注册成立,目前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所有手续。
2、“高州大厦”项目的进展情况
“高州大厦”项目在积极推进过程中。由于出让方征地时还有一户约300平方米的土地补偿问题未最后解决,项目进度可能要比原计划推迟。因为土地清场及征地遗留问题按我们与土地出让方合同草稿约定是由出让方负责的,我们也插不上手,而且,出让方坚持把土地的所有遗留问题解决干净后再签合同。目前出让方在想办法尽快解决,对方表示争取在一个月内有一个结果。
3、关于成立商会实业公司事宜
这个问题我们在上次联席会议有过讨论的,当时是因为出资股东及股东实际出资多少问题,建议先等银行联保贷款确定以后再说。目前是否把公司先成立起来,还是维持上次会议的决定,等贷款落实后再说,大家也可以提建议或意见。
4、联保贷款说明
常务副会长吴勇对于商会在海口市光大银行龙华支行办理联保贷款的情况进行说明。解释了银行初审后各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目前,银行对我们各位所提交的资料已经进行了初审,银行有了初步的意见。希望各位按手上拿到的补交材料的清单,尽快补齐资料,送商会秘书处或直接跟光大银行经办人联系。
联系人:陈艺丹13379860228
5、财务审计说明
常务副会长卢玺任就、商会委托冼世堂副会长组织审计小组对商会筹备期间所有款项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结果进行说明(冼世堂副会长因事在广州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审计分为三部分,一是商会筹备至今的收款情况,又分为①会费收款,②商会成立大会赞助款收款及③项目投资收款;二是商会筹备至今的开支情况;三是目前银行存款清点。审计结果是账款相符,收入开支存款账目清楚。
审计报告、银行账单、开支报账单、收款明细等原始资料作为附件可供会员随时查阅。
二、讨论并表决《海口高州商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各会长对《海口高州商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进行讨论、修改,并一致通过修改后的《海口高州商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即日(2013年7月30日)起生效。
根据《海口高州商会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决定成立互助金管理审批小组。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互助基金管理九人小组,成员分别为:李飞、吴勇、卢玺任、林青、冼世堂、潘积维、罗渊略、苏龙江、蓝青。
三、讨论商会现阶段是否有必要租用专用办公场所办公及成立专门的机构
大会讨论一致决定:
①仍用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402座为商会临时办公及活动场所,暂时不另外租用办公场所;
②聘请一名专职人员在办公室处理日常的商会工作。
四、讨论、安排商会下半年的工作
1、强力推进银行联保贷款工作,明确贷款由商会统一使用。
2、继续推进“高州大厦”项目,争取尽快签订合同,尽快报建,尽快开工建设。
3、落实商会成立公司的股东入股问题,尽快成立公司。
4、前期开发“高州大厦”的认股工作,有23个理事以上的人员投入50000.00元,共计收到人民币1150000.00元。由于“高州大厦”项目部分地块存在拆迁赔偿的问题,短期内还不能开工。因此已投该5万元资金的会员可选 择如下:
⑴继续投资商会大厦项目,等待项目开工建设;
⑵将资金退还给本人;
⑶可以把投入的5万元转入互助基金放款,在商会成功借出后收取利息。
5、讨论商会成立挂牌庆典日期,初步选定在新历11月份左右,由胡昌月常务副会长负责确定具体的日子。
五、其他事项
会议宣读了陈彰秘书长写给商会的“致会长及各位商会乡贤的一封信”。陈彰秘书长在信中表达对商会的一如既往的支持,并就因受聘参加省对外经济发展促进会工作而辞去高州商会专职执行秘书长职务而作了解释。
会议对陈彰秘书长自商会筹备至今对商会所作的贡献给以高度评价,并为陈彰秘书长作为高州的乡贤在退休后还得到省领导的欣赏而受聘省对外经济发展促进会而感到高兴,大家为有这样的乡贤而感到骄傲。经征得本人同意,本次大会表决,一致同意决定聘任陈彰先生为商会的特聘秘书长,对商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六、全体与会会长出席满福隆晚宴
本次晚宴由罗渊略董事长作东,海南绿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为主办方,晚宴气氛热烈,精彩纷呈,达到了沟通、联谊的目的。
海南高州商会秘书处
印于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