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州商会明星企业、爱心企业、最佳进步企业
及明星员工评选活动
评选条件:
一、 高州商会2014年度明星企业评选条件:(名额:三个)
1、必须是守法经营企业,坚决拥护海南高州商会章程,热爱家乡,热爱海南。
2、注重提高产品质量,注重科技进步与创新,企业产品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较高市场占有率;
3、注重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4、诚信、合法,在商会有较大的知名度。
5、主动与商会沟通,善于交流经验。
二、 高州商会2014年度爱心企业评选条件:(名额:一个)
1、必须是守法经营企业,坚决拥护海南高州商会章程,热爱家乡,热爱海南。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如贫困助学、救死扶伤、为困难人员送温暖等
3、对商会活动的积极支持。
4、为商会排忧解难。
三、 高州商会2014年度最佳进步企业评选条件:(名额:一个)
1、必须是守法经营企业,坚决拥护海南高州商会章程,热爱家乡,热爱海南。
2、主动与商会沟通,善于交流。
3、企业年产值100万以上,销售额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
四、2014年度海南高州商会十大明星员工评选条件:(名额:十个)
1、必须服务于海南高州商会会员所属企业,必须拥护商会,维护商会形象。
2、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团结友爱,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
3、熟悉本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4、为企业出谋献策,工作能力及创新意识较强。
5、做事勤快,悟性与协调能力较好。
评选办法:
1、推荐报名(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2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采取自荐或其他会员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时要不少于500字的主要业绩材料。
2、联评推优(2014年11月13日)
理事以上评审委员会对拟选名单进行联评,优中选优,确定明星企业、爱心企业、进步企业和优秀员工评选。
3、表彰奖励(201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