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黄奕奕带领检查组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当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去到市京基智农生猪养殖场、石鼓镇九罡工业区市丝苗米产业园核心区和广东农商银行高城支行等地,通过现场察看和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情况。
据了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以来,我市多渠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纳入 2023 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 5 月份学法计划。同时,我市将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融入到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保障机制等方面,大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大力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大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全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村庄规划建设、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公共文化服务、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此外,我市农业总产值多年稳居全省第一,2022年更是突破300亿元。2020年以来,我市先后获得全国首批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全国首批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等国家级称号28个。
在当日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检查组成员分别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认为我市成绩突出,多年来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希望我市要继续认真贯彻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在加强学习的同时,要广泛加强宣传,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人心,大力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去;要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切实保护耕地,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和水利设施建设,确保耕地质量;要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土特产”文章,绘就乡村产业发展蓝图;要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要加强乡村治理,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按照茂名“一四五”工作法贯通乡村“五大振兴”, 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祖源以及相关部门、镇领导参加当日活动。